园区年度人才薪酬补贴

从今天开始申报啦!

如何申报人才薪酬补贴?

哪些对象可以申报?

一起来看

根据《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》(苏园管〔〕14号)精神,今天(5月8日)起,苏州工业园区年度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正式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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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范围

在园区注册成立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,可组织人员申报园区人才薪酬补贴:

1.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、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、姑苏人才计划、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;

2.国家高新技术企业;

3.生物医药、纳米技术应用、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企业;

4.航空航天、智能装备、机器人等高端装备制造企业,5G及下一代通信网络、集成电路、新型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,科技和检验检测服务、软件和信息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,以及总部经济、数字经济、金融、专业服务、现代物流、服务外包、电子商务、文化创意、医疗等领域单位;

5.科教创新区内高校,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内工业智能化、绿色环保、文体旅领域单位。

※园区国有企事业单位不纳入申报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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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对象

园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1.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(学位)或具有高级职称,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,原则上正常缴纳园区社保或者个税;

2.年5月至年4月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下(不含40万元);

3.申报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,具有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;

4.生物医药、纳米技术应用、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企业引进的硕士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优先支持。企业控股股东、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等不纳入申报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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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标准

1.具有硕士学历(学位)或副高级职称的人才,按照申报前一个月月工资薪金收入的20%*12个月计算补贴金额,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,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计;

2.具有博士学历(学位)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,按照申报前一个月月工资薪金收入的30%*12个月计算补贴金额,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,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计;

3.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,个人所得税自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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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受理

申报时间

年5月8日至5月31日

申报方式

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人才进入“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”(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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