错过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市民注意啦!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,全省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于年5月1日至5月31日建立为期一个月的参保缴费补办窗口期,错过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此期间补缴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我省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年9月14日至年3月31日,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,目前西宁市有约2万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错过此缴费时间,未缴纳年度医疗保险费。针对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倡议未返乡,部分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时限长等原因,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问题,我省开通为期1个月的参保缴费补办窗口期,错过缴费时间的参保群众可在此期间办理参保缴费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,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正常享受医保待遇。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参保群众,还未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民请及时缴费,逾期将无法享受本年度的医保待遇。大家都在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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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:刘瑜

编辑:孙喜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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