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中心简介

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数据的收集、统计、研判、共享、运用等工作,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、运行和维护工作,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、举报及信息采集员报送信息等问题的收集、受理、转办、共享的工作。

在用人机制上,我中心在全国党政机关中率先打破体制壁垒,扫除身份障碍,不管是事业编、职员编还是合同制员工,都一视同仁、混编混用;管理岗位统一通过竞争上岗,根据能力匹配岗位,不拘一格、唯才是举,合同制员工也可以领导事业编、职员编员工;中心实行绩效考核、按能分配的薪酬体系,数字城管月度考核指标全部具体量化。

因工作需要,我中心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●招聘条件
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;

(二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
(三)具体招聘条件如下(见附件)

(四)工作内容:

1.政策法规专员:负责中心的法务工作、负责解决案件派遣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、负责调查研究工作;

2.讲解员:主要负责数字城管的宣传讲解工作、教育培训工作等;

3.案件受理员:对案件巡查员、“城市管家”系统等各渠道收集到的案件,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核并办理登记、立案、作废等,通过数据库迅速甄别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;

4.案件巡查员:在“网格单元”里,全天候不间断地展开地毯式巡查,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,随时上报至“数字城管”指挥中心,待有关单位办结案件后,案件巡查员再到现场核查完成情况。

●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

(一)试用期工资为元/月;

(二)试用期满后专业技术岗人员应发工资约为元/月,案件受理员、巡查员应发工资约为元/月,薪酬含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双方缴纳的五险一金等。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;

(三)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满,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●报名与资格审查

(一)所需资料:

1.《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》《信息采集表》(见附件,以原格式投递);

2.身份证(正反面)扫描件;

3.学历证、学位证、驾照、职称和职业资格证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扫描件;

(二)投递要求:

以上个人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nfwb

zh-hr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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